来源:大关县森林公安局 发布于:2019-10-25
10月25日,大关县森林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县公安局院坝停车场旁有一只猫头鹰被粘鼠板困住,请森林公安前往救助”。接警后,治安中队民警立即驱车前往现场处理。经检查,该猫头鹰无外伤,只是翅膀、爪子等多处粘连严重,动弹不得,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它从粘鼠板上取下带回局里。通过民警用剪刀仔细剪除粘连的羽毛、用有机溶剂洗除爪子上的粘连物后,该猫头鹰已脱离生命危险可以行走了。经野保办技术人员鉴定,该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褐林鸮。
目前,该猫头鹰已移交大关县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进行悉心照料,待其能飞行后进行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