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恶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作者:王琴 来源:大关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于:2018-11-30
2018年11月27日,本院提起公诉的罗某某、童某某等5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涉恶案件在大关县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人员及其他旁听群众100余人旁听案件,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截止目前该案直播视频点击播放达23万次。
本院指控犯罪事实10起、涉案人员5人、作案时间跨度3年。为使扫黑除恶案件的办理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社会的检验,确保精准、有效指控犯罪,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一是召开庭前会议,听取辩护人对定罪、量刑的意见,就证据的举证质证、全面贯彻中共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等达成共识,为庭审效果奠定基础;二是制定出庭人员分工配合计划,就起诉书的宣读、证据的出示、答辩、记录、监控视频播放等明确分工;三是针对本案的案件事实、庭前会议中辩护人的意见,制作了讯问提纲、举证质证证据提纲、公诉意见书、答辩提纲等,为庭审做了全面、充分的准备工作。
庭审中,二位公诉人在讯问、举证质证、答辩环节密切配合、互为补充,结合本案的案件事实及证据,从组织特征、行为特征、经济特征、危害特征四个方面充分阐述本案认定为涉恶案件的事实、理由、法律规定,并就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与恶势力犯罪的区别作了分析论证,展示了检察机关正确运用法律、有效指控恶势力犯罪的惩处力度。
此次案件的公开开庭审理、直播,向社会公众表明了对黑恶势力犯罪坚决从严惩处的态度和决心,也是对未查处的黑恶势力犯罪的一种警醒,更是一场全社会的普法教育和宣传。此案的成功办理,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精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决贯彻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提升群众的安全感,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