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跸 来源:大关县公安局 发布于:2018-10-11
10月9日晚19时30分许,大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县城沙砖厂路段开展道路查缉工作时,一对中年夫妇带着一名4岁左右的小男孩来到民警身旁,称小男孩和家人走散,请民警帮助联系孩子家人。
得知情况后,民警立即将小男孩带到执勤岗亭,耐心的询问小男孩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爸爸妈妈叫什么名字?但小男孩只能模模糊糊说出自己的名字,在县城佳园小区某幼儿园上学,其他的信息无从知晓。民警一边安抚小男孩,一边在微信工作群里发布消息,讯问是否有同事认识幼儿园老师,同时通过微信朋友圈将小男孩走失的消息进行扩散。
恰巧这时,交警大队一名刚下班的执勤人员在回家的路上听到一辆出租车的对讲机内传来“朱女士的孙子走丢,正准备去派出所报案,请各位留意,帮助寻找孩子……”。随即执勤人员将在沙砖厂附近找到一个小男孩的消息告诉了出租车驾驶员,出租车驾驶员立即带着朱女士赶往沙砖厂执勤岗亭。
在执勤岗亭,朱女士见到其孙子,连声向民警道谢,经过身份核实,小男孩正是朱女士走失的孙子,名叫周某,今年四岁。当日傍晚,朱女士带着小周在佳园小区附近逛超市,一不留神小周独自离开超市玩耍,找不到回去的路,哭闹着往相反方向来到了砂砖厂路段,被热心群众及时发现。随后,民警将朱女士和小周送上出租车,并嘱咐朱女士回去要好好照看孩子,认真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