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润 来源:大关县法院 发布于:2017-05-24
5月23日,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大关法院联合彝良法院、盐津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兵分两路,扎实开展执行攻坚“迅雷行动”。
2016年8月,执行申请人周某申请被执行人雷升友、雷某等5兄弟恢复原状一案,该案自2016年8月申请执行以来,因双方积怨深,矛盾大,法院执行局干警多次通知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协商, 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对于法院要求被执行人履行的恢复原状的决定,被执行方雷家5兄弟至今未予以履行。
大关法院院长何晓梅亲自带队,来到玉碗镇石灰村,协调被执行案件当事人玉碗镇、村两委的同志协同执行,通过反复以理释法以及必须依法执行的强势态度,这起久而未决的执行难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执行干警们争分夺秒,来到玉碗镇玉碗村民委员会。被执行人大关县益鑫养殖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邓某为该镇的人大代表及该村委会综治维稳工作人员,申请人唐某申请执行其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过法院的执行人员多次做工作,被执行人均未自觉履行义务。达到现场后,经过执行人员的反复工作以及“迅雷”活动的震慑作用,大关县益鑫养殖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邓某认识到自己不履行法院义务的不良后果,并当庭自动履行了全部义务。
截止5月23日15时至,大关法院“迅雷”执行攻坚活动共执结案件4件,结案标的4万余元,拘留拒不执行案件当事人1名,成功打响了“迅雷”行动的第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