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钟世友 来源:大关县人民法院 发布于:2016-11-16
近年来,大关县人民法院不断推进“阳光司法,公正司法”,以“公开促公正,公正树公信”的司法公开活动。2016年10月21日,大关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到大关县悦乐镇第一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了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盗窃一案,千余名师生和数百名人民群众参与了旁听。
案件经过法庭调查、法庭举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查明了被告人李某某流窜到大关县境内盗窃了他人停靠在公路边的价值人民币8069元的汽车的22个蓄电池的事实。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的刑罚。庭审结束后,师生群众纷纷表示,通过进校园审判活动,不仅震慑犯罪,还教育了全校师生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做一个知法、学法、懂法的好学生和好公民,也让大家了解到了如何止防盗和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犯。广大师生和群众希望人民法院多到乡镇和学校开展这方面司法活动,用生动、实际的案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通过巡回法庭到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案件,以案释法的普法宣传的活动,让青少年从小知法、学法、懂法,让人民群众以最直观的方式感受法庭审理全过程,强化人民群众自身的法律意识,学习到了法律知识,感受到了法庭审理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从而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彰显了社会主义法治,净化了社会环境,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大关县人民法院 钟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