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英、罗兆洪 来源:大关县公安局 发布于:2016-10-11
10月7日,大关县公安局接到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通报,有嫌疑人正在冒充公检法人员对我辖区群众阳某某(女,大关县木杆镇人)实施电信诈骗。
获取此信息后,大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与木杆派出所联系,并通过木杆派出所民警多方工作获知受害人阳某某的电话号码。民警与受害人进行联系,告知其正在被实施电信诈骗,成功阻止了正准备汇款的阳某某,为其挽回经济损失2000元。
经了解,嫌疑人首先以短信的方式告知受害人阳某某电话即将停机,待受害人回电话询问情况时,再以公检法机关的名义恐吓受害人本人的卡与另一人的卡绑定在一起,而此人因某事被捕,受害人也即将被捕,并制作了虚假的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性资产冻结执行书,借此询问受害人在那些银行办过卡,有多少钱,在银行怎样操作才不会受影响,通过一步一步设套向受害人阳某某实施电信诈骗。
警方提示:
一、注意各类电话、短信的来源,一定要核实清楚,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要贪便宜,天上没有白掉的馅饼;
二、对电话、短信中透露的相关信息如有疑问,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核实账户信息,不要急于转账或透露个人信息;
三、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电话和手机短信,不要轻易告知自己的情况。遇到可疑情况要多与亲戚、朋友商议,并及时拨打公安机关的报警电话110、金融部门公布的客服电话进行多方查证核实;
四、不要按照陌生人的指令在银行ATM机上转账,避免将资金转入陌生的账户;
五、不要轻易将卡号、存款密码等告知他人。银行、司法部门均不会通过电话询问群众家中存款密码,以及要求转账等;
六、对冒充各类工作人员直接打电话诈骗的,一定要注意来电显示上的电话类型,对于一些不熟悉,不像是正常座机手机号码的电话不要理睬。(刘英、罗兆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