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枪治爆宣传再奏效 上高桥派出所收群众上交火药2.5公斤
作者:余明波、赵庭银 来源:大关县公安局 发布于:2016-11-16
11月13日,上高桥派出所收到辖区村民刘某某主动上交废弃火药2.5公斤。
经了解,这些火药放在刘某某家中已有多年,一直未被发现,刘某某在收拾家里物品时才将火药翻了出来。刘某某欲将火药丢弃,但想到上高桥派出所民警今年多次对“缉枪治爆”进行宣传,知道火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如被他人捡去极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于是刘某某将火药上交到派出所,希望派出所民警帮忙处理。
经民警检查,发现该火药存放时间过长,已回潮失效。鉴于刘某某主动上交,且未造成安全事故,上高桥派出所对刘某某做出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主动上交枪爆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可受到公安机关的奖励。(余明波、赵庭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