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庆远 来源:大关县人民法院 发布于:2016-05-18
原告卢某诉被告罗某健康权纠纷案,经大关县人民法院宣判后,被告罗某不服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作出维持原判将案件发回。
承办法官在向双方送达二审法院民事判决书时,特别向被告罗某释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所依据的法律事实及法律规定,希望被告罗某积极主动履行对原告卢某的赔偿款2.5万元,被告罗某在法官释明时还提出一些疑问,法官一一作了解答,罗某心中的疑虑消除后,当场表示自愿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并立即支付了赔偿款。
审判法官加大裁判释明,督促义务人自觉履行案款,有效减少了案件进入执行环节的压力。(大关县人民法院 周庆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