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10-21
近日,大关县人民法院天星法庭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调解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
原被告本是亲家关系,原告方曾经收取过被告方彩礼。因双方子女关系闹僵,被告方认为人财两空,擅自将原告家的两头肥猪拉走。原告向天星法庭提出要求被告返还原物,并且还要赔偿相应的误工费。受理这起案件后,法庭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避免矛盾扩大。在法庭干警的努力下,一小时后,最终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被告主动返还原告方的原物,原告一方也放弃误工赔偿,赔付被告方彩礼费一千元,并且当庭履行。
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纠纷,有效的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这是人民法官的职责与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