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11-10
审判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它关系着法律的公平与公正,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法院、法官的满意度及公信力。
大关法院的执行工作已步入良性循环轨迹,现正朝着更新执行理念,拓宽执行思路,全面提升执行质量的纵深发展。无论执行力度、信誉及效果均受到社会的公认和好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狠抓了案件的审判和执行的质量,具体表现在:强化干警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完善人民陪审员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群众旁听庭审或监督执行;优化审判委员会人员配置,提高审委会议案质量;建立和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和流程管理制度,对已审理和执行完毕的案件实行定期评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细化完善审判、执行管理的量化指标和考核办法,形成全院一盘棋的整体布局;举办庭审观摩和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
通过上述活动,人民法官的责任感、成就感和荣誉感得到增强,大大提高了法官的执法能力和工作的主动性。审判质量的提升给执行工作带来了良好的机遇与挑战。一句话,执行依据的是公平、公正群众满意度高的裁判文书,执行法官在案件执行中就能得心应手,有事半功倍之效;反之,执行难度可想而知,而且极大地降低了法院的公信力。如马贵树、陈勇、罗辉才等人申请执行盐津县公安局和王良香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各持己见,让执行法官无处下手,到处碰壁。后几案通过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后,裁判文书刚一生效,被执行人盐津县公安局、王良香未经申请执行便主动履行了义务。观全国法院执行工作,类似的案例随处可见,不胜枚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