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5-05
为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大关县人民法院出台了聘任人民陪调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人民陪调员的产生、条件、要求以及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人民陪调员由各乡镇维稳办推荐,由大关法院确定受聘人员。人民陪调员需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和要求:1、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办事公道;2、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3、熟悉当地的社情民意,在当地有较高威信;4、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大关法院将在6月20前完成人民陪调员的聘任工作,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大关法院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钟勇任组长,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周荣耀任副组长的陪调员聘任工作领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