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06-18
近日,为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肃公务用车纪律,严禁公车私用,做到公务用车不浪费,不缺位,确保工作有车用,用车为工作。大关县森林公安局五管齐下,严抓公务用车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公车使用审批登记制度。公车使用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同意,在派遣单上审批备查。
二是严禁公车私用。制定《防止公车私用承诺书》,全警签订《防止公车私用承诺书》,严禁凡是与公务活动无关或以公务为名办理私人事项的使用公务用车,违者按“五条禁令”严肃追究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事故的全部责任由驾驶人自负。
三是公车使用实行“一车一登记”制度。车辆外出必须进行登记,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行程,乘车员和驾驶员等信息。非工作需要,不得把公车停放在单位停车场所之外的地点过夜,严禁将公务用车开回家中或在其他地方停放,减少随意用车。
四是建立休息日封车制度。除值班、备勤用车外,实行周末和节假日封车制度,被封存车辆统一停放到单位院内,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动用。
五是注重公务用车的维护保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注重公务用车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车辆保险是否有效,外观标识是否符合要求,警灯警报是否有效,警用车辆是否良好等。
(文:周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