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局领导看望慰问大关森林公安因公致残民警李光洪同志
发布于:2013-02-01
2013年1月31中午午,省局政治部赵宏主任在市森林公安局殷家俊政委一行的陪同下到大关县森林公安局看望慰问因公致残的罗汉坝森林派出所指导员李光洪同志。
2010年6月19日,李光洪同志到高桥乡核桃村三坪子社调查处理陈珊学等滥伐林木案件工作。当日李光洪等同志在乘车返单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导致李光洪同志受伤入院,经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治诊断为:右股骨粉碎性骨折,脾破裂,左肋骨多发性工作站等多处受伤。2010年8月20日昭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光洪同志为公伤, 2012年5月24日云南省民政厅评定李光洪同志为因公六级伤残等级。
省局赵主任亲切地询问光洪同志目前身体恢复状况和工作生活情况,并表示在今后有什么困难需要组织关心帮助的,要积极向县、市森林公安领导提出,各级组织和领导会尽力关心好解决,同时赵主任代表省局党委向李光洪同志发放了云南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因公致残补助金20000元,以示关心和慰问之情。市局殷政委也仔细了解了光洪同志的整体情况后,希望他注意今后身体的逐渐康复事宜。结合大关森林公安的现状,并要求他在指导员工作岗位上要协助单位领导抓好队伍管理和相关业务工作,同时殷政委代表市局党委向光洪同志表示了500元慰问金,祝其家属春节快乐。最后李光洪同志向省市领导的关心和慰问表示诚挚的敬意和感谢之情,对领导的要求表态加强学习积极进取,为大关森林公安各项工作做出竭力的努力和贡献。(石修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