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8-17
8月12日13时10分,大关县公安局民警彭强带领六名协警员去岔河开展工作,途径昭麻公路大关北入口处时,看见一辆牌照为川R36479的重型货车轮胎发生自燃,当时汽车篷布已经开始燃烧,驾驶员在一旁惊恐万分、束手无策。
情况万分危急,彭强同志当机立断,迅速指挥协警员和在场群众展开救助,及时从车上取出灭火器灭火,到附近远芬加油站协调借来灭火器增援。经过5分多钟的扑救,火被扑灭了,价值近百万元的车辆、货物保住了。
事后,该车驾驶员满含热泪,感谢人民警察在危难时刻出手相救。
(大关县公安局 刘关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