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3-06-09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多数人都成为有车一族,这给道路交通带来严重压力,更为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埋下太多安全隐患。全国重大交通事故频繁出现,因驾驶人员违反交通法规,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上升。特别是近些年来,酒后驾车交通事故屡禁不止,我们对此类危机公共安全、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保持严打态势,杜绝交通安全隐患影响我们的社会和谐、家庭幸福。
近日,大关县检察院受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夏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受害人卿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对向刮擦,造成两车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测,被告人夏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4.5mg/100ml。虽然被告人夏某的行为未造成严重的后果,但留下的安全隐患却不言而喻、不可小视,为达到执法办案惩罚与教育并重的效果,本院对被告人夏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依法提起公诉。
这也在告诫我们,为了他人和自己的幸福,请喝酒别开车,开车别喝酒,从此时做起,从你我做起,让此类“悲剧”远离我们身边。(大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