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4-13
一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律传播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着力建设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利用群众文艺团体和法制文化创作队伍,进一步繁荣法制文艺创作,加强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和展演力度,推精品、创品牌。充分发挥各种文化传媒优势,组织开展法制书画展览、法制征文、法制电影展映、法制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将法治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与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等有机融合,扩大法治文化的辐射效应,努力培育富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二是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建设。充分整合资源,整体谋划、上下联动,实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常态化、规范化。不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注重分类指导,丰富内涵,拓展外延,不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制度建设、机制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积极利用“综治维稳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和重大任务、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因时、因事、因地组织策划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和法律服务活动。三是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传媒阵地建设,切实发挥传统主流媒体优势,拓展运用手机、车载传媒等新媒体平台,建立普法专业网站,加强网络普法,不断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完善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在主要公共场所和机关办公地点配置法制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固定和流动设施,充分运用各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培育发展法治文化为抓手,加快培育建设一批创意新颖、亮点突出、影响力大、实际效果好的法制宣传教育精品,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作品的需求;加强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分别建立适应不同群体需求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基地,通过体验式教育巩固提高学法效果;加强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充分发挥镇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做好法制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系统的法制宣传资料库,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四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按照 “法治天星”建设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法治镇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水平,进一步夯实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优化政务环境。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提升创建质量,巩固创建成果,深化基层依法治理。以“平安校园”创建和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为契机,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积极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向新的领域延伸发展。广泛开展以依法管理、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积极促进行业依法治理。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天星镇 李仁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