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准备是诉讼程序的一个阶段,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以后,开庭审理之前,准备法庭审理所应遵循的程序以及由此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与诉讼后果。庭前准备是为开庭审理作准备,重点在固定证据和争议焦点的整理。庭前准备工作是一项容易被忽视,但又非常重要的工作。庭前准备工作的充分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开庭审理的效果与成败。法官通过庭前摸底可以掌握当事人的想法、意见、心态、情绪,从而做到心中有数,准确地把握当事人,掌控庭审,保障诉讼公正,减少或避免重复开庭和拖延诉讼。那么,应从哪些方面做好庭前准备呢
一是突出全面。根据案件性质、难易程度和审理需要确定准备内容。一般情况下有以下内容:审核诉讼材料、排期开庭、送达诉讼文书、开庭公告、依职权调查、当事人证据交换、追加当事人、诉讼财产保全、先予执行、预备庭、开庭前的调解等。每项工作都必须认真对待,漏掉了哪一个环节,都会影响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突出准确。开庭审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都必须准确无误,只有这样才能为案件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比如在排期开庭工作中,开庭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审理法官、是否公开审理等都必须准确;
三是突出时间。在庭前准备工作中,时间问题非常重要。如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必须在立案之日起的5日内向被告送达,超过5日就是违法。被告的答辩时间是收到原告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如果案件未满15日进行了开庭审理,就侵害了被告的答辩权,在这种情况下开庭也是违法的。此外,庭前准备工作一定要抓紧时间,否则就会影响庭审,失去庭前准备的意义;
四是突出灵活。任何事情都要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合法的前庭下,为了保证工作效果而采取一些灵活多样的方法,是十分必要的;
五是突出重视。庭前准备工作是一项非常必要和十分重要的工作。为此,我们在做这项工作时,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严肃认真的对待,不能把庭前准备工作当作可有可无,无足轻重,更不能走形式走过场,应该认真负责,高度重视每一个细节,真正体现“庭上一分钟,庭下十年功”,真正意识到我们的任何一点疏忽大意都可能影响我们的庭审工作,都有可能损害法律的严肃、人民法院的权威和人民法官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