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8-25
俗话说:“打虎不离亲兄弟,上阵不离父子兵”。然而,犯罪嫌疑人尹某甲、尹某乙、尹某丙、尹某丁兄弟四人却把兄弟之间的团结协作精神用在抢劫他人财物上,结果案发后仅3天的时间就被抓获。日前,大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了尹家兄弟四人及同伙薛某某。
2011年5月份,尹某乙的父亲打电话给在玉溪打工的尹某乙说:“与他一起在菜市场做生意的邓某某经常欺负他”。就因这样的一句话,尹某乙兄弟四人便叫上同他们在一起打工的尹某丁的舅子薛某某商量回老家大关打邓某某一顿,同时抢点钱弥补来回路上的损失。2011年7月11日,犯罪嫌疑人尹家兄弟四人与薛经过策划、准备钢管、铁锤、木板、口罩等作案工具从玉溪租乘一辆轿车于12日凌晨到达大关。4时许,将事先准备好的阻车钉板及水泥墩安放在供排水公司进厂公路上。刚准备完毕,受害人邓某某驾驶一辆微型车过来,见路上有水泥墩,邓某某及其妻子骆某某、同车的古某某便下车准备把水泥墩搬离。此时,躲藏在公路边的尹某乙、尹某丙、尹某丁、薛某某一哄而上,用钢管、铁锤将邓某某、骆某某胡乱打了一通,同时尹某乙又将骆某某随身携带的包包抢走,尹某丙、尹某丁、薛某某将邓某某所穿马甲抢走后跑到尹某甲在此等候的车内迅速逃离大关。事后,尹家兄弟四人及薛某某将抢来的四千多元钱除去来回开销后均分。
这本应该是一个幸福的家庭,尹氏兄弟四人均在玉溪同一家修理厂打工,父母亲在菜市场做点生意,因为一小点矛盾引发出来的仇恨与贪欲就占据了狭隘的心灵。随着逮捕书宣布那一刻起,这个幸福的家庭开始被悔恨的泪水所代替。(大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