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案件管理的规定,提高基层检察院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促进案件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检察院办案流程,我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自2013年3月1日开始试运行。
一是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案管办的各项筹备工作,我院党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指定专人狠抓落实前期筹建工作。分管领导先后带领相关人员到云南省、昆明市、昭通市检察院学习考察,为确保我院筹建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宝贵经验和正确指导。
二是成立案管机构,配备案管队伍。按照市院的要求,结合我院分类管理改革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并通过积极争取支持,加强沟通协调,成效显著,成为昭通市首家经县编委正式批复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的单位。现配备工作人员2名,并多次组织进行软件学习培训和业务知识学习,确保案管工作及时、高效、全面开展。
三是落实办公场所,完善硬件设施。我院在办公场所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院党组经过全盘考虑、多次论证,从办公大楼一楼大厅调整出二间办公室,及时进行装修改造,全力树立检察院的“窗口”形象,努力打造符合省、市院标准要求的受案大厅,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全面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四是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制度建设。为明确案件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案件管理办公室规范运作,根据市院关于案件管理工作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暂行办法》、《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业务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职能和责任。
五是切实开展工作,运行初见成效。我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试运行后,对全院的案件进行集中管理,实现了对检察机关的案件受理、案件分流和案件移送等程序性事务以及案件办理的综合性事务进行统一、集中管理,进一步规范案件流转,使案件进出渠道更加明确、更为规范,为相关业务部门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服务,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对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检察机关自身监督制约机制、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推动检察业务建设科学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