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6-07
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检察职能,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创造更加良好的成长环境,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大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聪带领公诉、监所检察干警,邀请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到未成年人罪犯家中,开展回访教育活动,努力挽救失足青少年,使其不受社会歧视,及早回归社会。
回访教育活动中,周副检察长一行与回访对象及其家属亲切交谈,从各个方面深入了解其现状。在了解到其已认真反思自己行为,不再滥交朋友,并自力更生,为分担家庭负担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后,要求其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不断充实自己的文化知识,掌握和提高谋生技能;正确、理智、冷静处理人际关系;强化法律意识,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针对现状,还鼓励自主创业,在遇到生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问题时,要积极寻求社会和专门机关的帮助。并表示,检察机关将全力提供帮助,为其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创造积极有利条件。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爱护、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处于青少年维权的重要环节,担负着神圣的使命。长期以来,大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立足检察职能,坚持坚持打击与维权并重,将“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贯穿于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始终,做到履行职能与维权并重,两结合、两促进,努力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大关检察院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