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关县人民法院 发布于:2016-05-18
5月6日,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钟勇一行,代表全院干警,为烧伤群众应荣琴送上干警捐赠的善款3400余元。
据悉,应荣琴家住吉利镇龙坪村岩口村民小组村民,属于在册贫困人口,是法院的挂钩扶贫户。2016年1月15日晚,应荣琴(现年33岁)因癫痫病突发,无人照管,被炭火烧伤。之后被送到泸州市人民医院、昭通市中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全身多处皮肤Ⅲ烧伤并感染(面积约50%),肺结核、低蛋白血症、中度贫血,双手指干性坏疽。为了支付近7万元的医疗费用,应荣琴家多方向亲戚朋友筹集。由于无力继续承担高昂的医疗费,于2016年2月18日出院。应荣琴的不幸遭遇给原本贫寒的家庭雪上加霜。应荣琴的丈夫舒永友是一位普通的农民,靠种地和打零工来维持生计。其子年仅六岁,急需资金进行抚养。舒永友为了让妻子应荣琴早日康复四处奔走,多方筹款。
县法院在应荣琴烧伤住院治疗期间,及时派出干警到医院进行慰问,送去1000元慰问金。回访过程中,在得知其家庭十分困难的情况后,5月3日下午,县法院发起了向烧伤病人应荣琴募捐动员大会,全院干警了解到病人应荣琴的情况后积极捐款。
愿生命之树长青,愿伤者早日康复,同时,呼吁社会爱心人士伸出你们的援助之手,积极捐献善款,使这一家庭早日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