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9-15
9月15日,寿山乡甘海村一精神病患者卢某由寿山乡政府出资,在寿山民政所、派出所、甘海村两委的护送下,前往昭通市奉爱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
卢某患间隔性精神障碍病症多年,10余年前病情初现时曾接受过民政救助治疗,后生活趋于正常。近日病情再次发作时,女儿在外打工,无其他家人照管而致干扰周边群众,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已成一社会不稳定因素。
寿山乡党委、政府了解这一情况后,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考虑到卢某的具体情况,决定由乡政府出资将其送至昭通接受治疗,解除了周围群众的担忧,及时消除了这一不稳定因素。(寿山乡王永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