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3-04-10
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日渐发挥着维护特殊群体权益,解决矛盾冲突,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因此,大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者就如何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推进法律援助的服务功能,为构建和谐大关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保障,进行了积极的思考并提出应对措施。
一是强化宣传机制,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新生的阳光事业,但广大外来务工的老百姓对法律援助工作还不了解。因此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场合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最大限度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1.发挥司法行政的法制宣传职能作用,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结合3.15维权日、“6.26”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和“法律六进”等活动,在人流密集的商场门口,集贸市场摆摊设点,解答法律咨询,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挂图,进行问卷调查,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面对面为群众讲解法律援助知识,使法律援助工作深入民心。
2.依托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在街道、社区利用“法律援助工作站”对法律援助工作职能、法律援助的范围、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等工作流程进行宣讲,发放宣传资料,使法律援助工作在各社区都有深远的影响。
3.把握执业律师、法律工作者接待当事人的机会,针对特殊对象宣传法律援助工作。要求执业律师、法律工作者在接待一些经济确有困难无力负担法律服务费和诉讼费用的当事人时,应主动向他们介绍法律援助工作,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如何获得法律援助等,并负责帮助当事人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
二是改革工作网络结构,畅通法律援助渠道
1.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办理法律援助事务。在中心设立了专线法律援助服务电话0870—5622445,向社会公开,制定了来访接待制度,对来人来电的咨询解答做好登记记录,审查受理法律援助事务的申请材料、指派法律援助案件等。
2.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环节,畅通法律援助渠道。通过法律援助工作站了解和掌握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状况,普及法律援助知识,无偿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书及进行简单的非诉讼调解,协助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申请手续,做好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应定期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报送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反馈受援人的意见等。
3.在工作网络改善的基础上,为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好地服务援助对象,要采取多种方式培训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重点学习《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全部内容,掌握法律援助事务的申请、受理、办理的流程及应注意的事项等,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
三是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为提高法律援助服务品位,及时、优质、高效地服务社区困难群众,服务中要突出一个“降”字、抓住一个“用”字,巧用一个“调”字,做好法律援助的服务品牌。
突出一个“降”字。即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在严格把握《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适当放开条件,把一些伤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相邻纠纷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案件列入法律援助范围,让更多的需要接受法律援助的群众得到法律援助服务。
抓住一个“用”字。即利用法律武器,用好人力资源,用活法规政策,服务受援对象。首先,正确引导受援人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其次,用好现有法律援助工作者、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整合法律援助人力资源,服务受援对象;第三,充分用活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减轻受援人的诉讼负担,降低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成本。
巧用一个“调”字。即注重非诉讼调解方式化解和平息当事人的纠纷,缓解社会矛盾。对于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意外事件,积极介入,主动上门服务,尽量非诉讼调解处理,也降低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成本。(大关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