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11-09
一是“热心”接待。坚持摆正心态善待群众,对前来咨询和调解纠纷的群众做到认真接待,认真了解群众情况,做好情况登记。
二是“耐心”服务。及时受理群众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耐心倾听群众诉求,不厌其烦地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同时做好群众回访工作。
三是“细心”调解。在调解时通过走访群众、控制事态和把握症结,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细心和气为群众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四是“舒心”化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综合运用诉讼、申诉、调解等手段和方式,适应不同利益主体的需求,有效预防、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截止目前,我镇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8人次,解答群众问题46人次,调解案件34件,调解成功32件,涉及当事人502人。(寿山镇 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