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03-26
3月24日下午,站在养老院门前,蒋某不由得老泪纵横,一周以来悬在心中的石头终于得以落下。
原来蒋某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2005年因刑入狱,至2014年3月释放时已年满60岁,妻死子散,现居无定所,无收入,无人照顾。释放后到镇司法所报到,镇司法所了解情况后积极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党委政府立即对蒋某之事进行了安排:
一是积极协调安排,利用周末时间摸清蒋某的具体情况后联系县相关部门,安排入驻养老院,解决蒋某生活无着落的基本问题。
二是积极为蒋某办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手续,解决其养老供养问题。
同时于3月24日辗转将蒋某送至县养老院,成功入驻后,蒋某即惭愧又感动,深深愧疚年轻时违法犯罪给社会造成损失,同时感谢政府让他感受到了党和社会对刑释人员的关怀,感谢政府给其重新做人的机会。
安置帮教工作,是在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寿山镇近年来,加大对刑释人员的教育引导力度,从实际问题及困难入手,搭建载体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安置帮教,使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增强了他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有力减少刑释人员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