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既方便群众,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又维护了社会稳定。人民调解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机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有利于及时妥善处理新形势下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各种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就显得尤为重要。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1、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就地、公正地调解各种民间纠纷,增强了人民内部的团结,有利于建立和维护广大群众之间的关系。2、人民调解工作可以防止因民间纠纷激化而酿成危及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性事件的发生,减少违法行为与犯罪案件,促进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3、人民调解以平等、民主、说服、教育的方法,耐心做好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疏导和化解纠纷,避免矛盾的激化和事态的扩大,尽最大可能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从而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可以减轻人民负担,减少群众诉讼,进而减少司法成本。人民调解作为一种专门化的纠纷调解机制,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具有方便快捷、成本低、效率高的优点,因而无论是公民之间,还是公民与法人之间发生纠纷,都愿意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人民调解员没有裁判权,但能通过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以灵活的方法帮助当事人消除隔阂,化解矛盾,分清是非,息事宁人。
三是人民调解工作通过调解纠纷,宣传了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开展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提升了公民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符合先进文化发展的要求,为减少犯罪、预防犯罪、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是人民调解工作还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汉法律制度,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大关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