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即将来临,为确保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安监局采取以下四个方面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县安监局督促全县24家非煤矿山企业建立防汛组织领导机构,健全防汛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渡汛。
二是深入开展汛期安全检查。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企业防汛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露天采石场边坡、排土场、矿区道路、矿区办公楼和住宅区等易发生滑坡、塌方等突发灾害的部位,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方案、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的重大隐患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监控,做到万无一失。
三是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针对汛期对安全生产工作可能带来的威胁、危害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要求各采石场制定防范措施,强化防范手段,搞好汛前检查,同时与气象部门保持联系,做好汛期预测、预报等工作,制定有效的对策措施,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防范汛期非煤矿山事故发生。
四是强化宣传,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充分利用会议、检查、手机短信等各种方法和载体加强对汛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使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更好的熟知生产、生活中的安全知识,使其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更好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是督促企业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照防汛措施和方案落实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搞好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大关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