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检察院集中学习贯彻《县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作者:肖恒飞 来源:大关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于:2016-05-18
5月4日下午,院党组就《县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此次学习。
专题发言人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付充领学了《县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班子成员对当今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讨论发言。党组书记、检察长就学习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政权,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每位同志要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使自己始终与县委、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作为一名检察官,要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始终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增强斗争意识。对于意识形态领域方面发现的问题,要敢于批评斗争。四是要认真做好下属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全院工作人员不出问题。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把意识形态领域关注起来,落实好各项要求。(大关县人民检察院 肖恒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