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大关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稳定、保增长、促发展”为目标,以“学习先进找差距,改进作风促发展”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1、以创先争优为载体,整合资源,强化措施,带动司法所队伍建设、基础设施、业务规范、所务管理、经费保障、信息化等方面水平的大幅度跃升,实现司法所建设良性循环发展。
2、推进司法所管理体制优化调整,切实保证队伍的稳定和活力。
3、学习和推广先进经验,统一司法所基础台帐,使基层司法行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4、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措施。我们对刑释解教人员生活上关心,政治上帮助教育,精神上鼓励,并尽力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上的困难,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善意和温暖,使他们消除了抵触情绪和失落自卑感,重新树立起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截止6月底,全县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55人,帮教55人,帮教率为100%。
5、全面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对矫正对象进行分级管理。二是定期分析排查,健全矫正对象管控网络,杜绝、减少矫正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三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对具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矫正对象,实施重点监管、重点教育。四是加强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协调衔接机制。截至6月底,全县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27人,其中,解除矫正55人,现在册72人。(大关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