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4-25
一是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加强对市场、医院、学校、歌舞厅、旅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管,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建筑施工安全。加大对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针对大风、暴雨等不利气候条件,加强作业现场监管和防护,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三是燃气、特种设备安全。加大对液化气储罐场、充装站及换气点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充装、储存不合格液化气钢瓶的行为。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行车等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特种设备设施安全可靠运行。四是学校安全。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开展学校校舍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宿舍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气线路和用电安全管理情况,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五是食品药品安全。对超市、药店和卫生室等经营单位进行检查,重点对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整治,督促落实食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的进货台帐,从源头上把关产品的质量。六是客运安全。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早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客运工作安全有序。加强对运输车辆特别是客运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路检、路查,严肃查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治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七是道路交通安全。对镇道、村级公路和彝岔二级公路施工现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落实人员、时间、方案、措施进行整治。(天星镇 王 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