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5-16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大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法小煤窑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大政电〔2011〕3号)》以及2011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切实做好非法小煤窑的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初显。一是成立排查整治工作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安监站等有关站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非法小煤窑排查整治工作组。二是落实巡查排查制度。从4月开始,由主要领导带队,工作组对辖区内的非法小煤窑进行每月不少月一次的巡查和排查,并落实专人把巡查情况于每周五上报县国土局,排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每月20日前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国土局。三是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对巡查和排查出的屡炸屡开,屡教不改的重点小煤窑业主,由派出所进行调查取证,为转入司法打击程序奠定基础。四是整合资源,严格炸封。5月12日,在人员不足,经费短缺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统筹兼顾,组织人员对排查出的小煤窑进行了炸封,共出动车辆2台次,人员10余人,投入工作经费0.5万元,炸封小煤窑6口。(木杆镇 孔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