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4-29
日前,被执行人李某某因拒不执行大关县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而被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并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大关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张某某、付某某申请执行李占有物返还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次给李做思想工作劝其自觉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表示钱已经被自己焚烧,无法履行义务,且用喝农药的极端方式威胁执行人员。通过调查,被执行人系故意规避执行,大关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进行司法拘留。拘留期间执行人员多次给其做疏导工作,李表示愿意自觉履行义务,随即又表示自己已将钱烧毁无法履行义务。随后大关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搜查,在其家中搜到大量的存折,存折所显示的交易数据与执行标的基本吻合,但账户上的款项已被转移。大关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已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