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及“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专项督查
6月21日至24日,中共大关县委政法委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到9个乡镇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及“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通过查看台账资料、召开镇村干部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专项督查,对乡镇“四个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台账建设情况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乡镇限期内完成整改;对乡镇、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流程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
“四个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各乡镇要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系统谋划部署工作任务、完善政策措施,从源头上、机制上、责任上、保障上,推动“四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压实责任链条,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压实乡镇和村(社区)具体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要加强信息宣传,强化信息报送、交办、反馈,及时收集专项工作情况,健全完善工作台账,推进工作顺利进行。
“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要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对标对表求查找本辖区在综治中心建设、管理、运行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加快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要搭好平台,按照县委政府提出目标要求配齐配强镇、村两级综治中心人员;要突出重点,着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别是婚恋家庭纠纷)、重点群体服务管理、重点场所管控、信访维稳、法律宣传服务等工作;要强化运行,实行综治中心“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接待群众,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避免群众来回跑、反复跑,加强联动发力,形成工作合力;要压实责任,及时召开党政会议,研究确定综治中心建设运行工作,保障好后勤服务。县委平安办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将组织对镇、村两级综治中心进行核查验收,同时对各乡镇、村(社区)综治中心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
要求各乡镇强化对“四个专项行动”工作、“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的落实,确保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