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62400521601000
中共大关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合署办公,县综治委是协助县委、政府领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有:一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组织、推动依法治县规划的实施;二是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三是组织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四是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五是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六是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基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七是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八是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九是负责全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十是负责全县依法治县工作;十一是办理县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大关建设。对全县社会治安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出重点乡镇2个、重点行政村3个、重点部位1个;治安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盗窃、诈骗、寻衅滋事几个方面,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了行动方案,采用多种手段对治安整治地区内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精确打击。累计立各类刑事案件432起(撤销案件2起)破案218起,共立治安案件377起查287起,行政案件80起查82起。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重点区域的治安秩序得到了明显好转。预防在先,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加大技防,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筑牢了全县治安防控工作的铜墙铁壁。以点带面,夯实“平安细胞”建设基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平安铁路、平安家庭等20余个平安行业创建工作;分门别类,推动综治专项工作纵深发展。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矛盾纠纷排查,注重源头化解,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985件,调解成功974件,调处成功率99%;加强命案防控工作,严防“民转刑”命案发生,今年以来大关县发生命案2件,破案2件,民转刑案件零发生;完善“两个中心”建设,探索社会治理新思路,将综治中心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共同推进,积极构建社会治理综合平台,将玉碗镇和寿山镇分别作为省级和县级综治中心示范点进行了重点打造,严格按照国标及上级综治中心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成了大关县综治中心的两个示范点。综治中心示范点建成后,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盐津、彝良等县先后前往学习。2018年重新调整网格划分,网格覆盖率在镇村推行达到100%,每一个网格均配备了网格管理员、网格信息员、网格长、网格监督员和网格指导员。各村向综治中心报送每天辖区情况信息120524条,其中紧急信息4030条,报送纠纷8190件,通过平台流转文件资料1913份。通过综治中心、网格服务管理、综治信息化等工作的融合,构建了矛盾纠纷化解的大平台,做到了矛盾实时掌控、责任落实到人、纠纷限时办结。压实责任,推动信访维稳工作更上台阶,下发预警通知书16份,对可能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进行及时安排部署。处级领导干部轮流到县信访局接待来访群众,主动化解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县处级领导共到信访局接访群众82次,当场化解纠纷76件。做好防邪反邪工作,坚决铲除邪教滋生土壤,借助综治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文化三下乡活动、铁路护路宣传活动之机,在县文化广场开展了多次集中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大关政法、长安大关、法治大关、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宣传平台,旗帜鲜明地揭露和批判各类邪教组织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的本质,大力弘扬科学思想和科学知识,不断提高群众识邪、防邪、反邪的能力,营造了人人反邪的浓厚氛围。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强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018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分别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2次,共张贴通告2000余份,在各乡镇人员集中、位置醒目的地方制作了永久性宣传标语72条,充分利用大关政法、大关警方、微大关等微信公众号发布扫黑除恶宣传内容54次。4月11日组织在天星镇召开了大关县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政法部门主要领导、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分管领导、镇村干部职工、群众代表等200余人参加会议,通过宣传,营造了扫黑除恶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县扫黑办组织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14次,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组织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政法各部门相关人员,分别于5月、8月和11月到各乡镇和各部门开展了专项督查3次,发现问题20余处,下发了督查通报2份。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严厉打击了一批刑事治安案件,在群众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开展整治赌博专项行动,共查处赌博案件9起,抓获违法人员40名。加强宣传,提升群众对综治维稳工作的支持率和参与率。四是抓实队伍建设,建立过硬综治队伍。加强业务培训。2018年,大关县组织各乡镇和综治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培训、法治建设工作培训、铁路护路工作培训、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各1次,组织律师到9乡镇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各1次,县委政法委组织内部干部职工培训会5次,通过各项培训不断提升综治干部履职能力。五是强化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大关建设进度。抓制度保障,促依法执政水平提高;抓统筹规划,促依法行政意识增强;抓司改落实,促司法公正能力提升;抓氛围营造,促法治文化格局形成;抓活动载体,促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扩大。2018年,在全省公众安全感调查中,我县列全市第二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大关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大关县委政法委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提前退休)。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大关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收入合计465.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5.22万元,占总收入的67.76%;其他收入150万元,占总收入的32.24%。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34.62%,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归还工作经费;财政拨款减少5.2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引起的工资变动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只缴1至6月,余下均由财政直接划转)。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42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3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23%,主要原因是财政全供养人员调出后,没有新的人员补充,为保单位运转,向相关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保险及购买办公设备等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0.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92%,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2.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8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占4.21%,主要为退休人员工资和对村治安员的生活补助。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项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度列入项目支出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2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1.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无项目安排。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大关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26%。与上年对比下降6.77%,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变动使工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5.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7%。主要用于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和日常办公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主要用于财政全供养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用于财政全供养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
5.农林水支出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挂钩村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大关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6万元,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预算的98.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99.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完成预算的98.7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派车制度,二是控制接待标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33万元,下降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万元,下降7.0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控制接待标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二是严格执行派车制度和出差登记制度,加强与脱贫攻坚挂钩单位的联系,在其他单位方便的时候搭乘其他单位车辆,节约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万元,占24.04%;公务接待费支出3.95万元,占75.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没有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综治、维稳、扫黑除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5万元(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接待人次178人次。主要用于上级到我县调研、督查、检查政法综治、扫黑除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无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83%,主要原因一是脱贫攻坚期间,挂钩人员下乡频繁,差旅费增加;二是公益性岗位人员购置办公用品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宣传品印制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部门资产总额198.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7.77万元,固定资产41.1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2.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2项(批次),账面原值1.63万元,无资产处置收入;无出租房屋,无资产使用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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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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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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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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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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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98.92 |
157.77 |
41.15 |
19.9 |
2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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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1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市局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区财政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维护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如基本工资、津贴、办公费、劳务费、交通费等。
中共大关县委政法委
2019年9月16日
监督索引号5306240052160111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