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关县检察院 发布于:2019-05-29
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大关检察聚焦民生民利,再次精准发力助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
近日,大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位于大关县翠华镇佳园路中段存在污水从排污井盖冒溢,长期污染街道十余米,持续散发刺激性气味,致使周边生态环境持续遭受污染现象,极易滋生病虫、传播病菌,给生活在周边的群众及过往行人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威胁,给当地的市容市貌、城市文明形象带来极大损害,也给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安全隐患。虽主管机关曾多次进行整改疏通,但均收效甚微。随即大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使行政机关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根本性整改,多年的污水冒溢情况得到了有效遏止。
改善城乡居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福祉,事关社会文明和谐。大关县人民检察院长期聚焦群众痛点、热点、难点,关切改善民生,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自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中的重要作用,突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通过抓好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成效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也为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做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