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航 来源:大关县人民法院 发布于:2019-05-06
一场意外夺走了年近七旬的邓某的儿子,除了儿媳和四个孙子外,邓某的妻子、儿子、女儿都已经去世,虽然获得了70多万元的赔偿款,但该笔赔偿款被儿媳独自取走,让这位老人身心接近崩溃,于是邓某一纸诉状将儿媳告上法庭。
为了解除误会,化解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被告表示自己并未将赔偿款取走,而是存了定期,自己以后一定会孝敬老人,对邓某履行好赡养义务。而邓某还是担心儿媳以后不履行赡养义务,便提出要求分割该笔赔偿款。承办法官耐心劝解双方:本案中,原告失去自己的儿子,被告失去自己的丈夫,双方都是受害者,应该多想一下对方好的地方,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难处。
最终,在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该案得到了有效的解决。庭后,被告表示一定会将几个子女抚养长大,将来也会好好孝敬邓某,履行好应尽的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