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世,孙子起诉分死亡赔偿费;拒不执行,奶奶被捕入狱亲情不在
发布于:2011-05-10
李显会年轻力壮的儿子付兴兵在外地打工不幸遭遇矿难死亡,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遭遇本就让人心痛,但接下来的遭遇更是让她欲哭无泪。
儿子的丧事刚刚料理结束,李显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儿媳妇张某某就要求分割矿主赔偿的死亡赔偿费,由于协商几次均未达成协议,张某某以监护人的身份一纸诉状将婆婆李显会推上了大关县人民法院的被告席。大关县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查明:张某某跟死者付兴兵两人当初由于未达到合法结婚年龄,未办理结婚证,但两人所生的孩子付某某作为付兴兵的被抚养人理应获得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大关县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判决李显会支付给付某某生活费190964.68元、死亡赔偿金33690元,合计224654.32元,该费用由付某某的监护人张某某代为保管。判决生效后,李显会未如期履行大关县人民法院判决,经法院的办案人员多次劝解李显会仍然拒绝交出付某某所得的赔偿金。法院的判决一经生效即有强制性,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大关县人民法院对李显会的银行账户以及家中进行了查询和搜查,发现李显会已将矿主赔付的40余万元全部转移藏匿。
在进一步的侦查中,李显会坦言:“儿子没了,儿媳妇一心只想要钱,我不能没了儿子,同时也不能让孙子被带走,儿媳妇的做法我一生气就把赔付的钱全部取出来拿到儿子的坟前烧了”。侦查人员发现这仅是李显会的一面之词,焚烧货币的行为不成立。
李显会的儿子死了,让人心生同情,但烧钱的行为却无法让人理解。我们不知道他这样说的最根本目的是什么,但我们知道,他这样做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依照法律程序,李显会被公安机关执行了逮捕。李显会的儿媳妇张某某带着年幼的孩子回到了娘家生活,没有了经济来源,孩子的未来让人担忧。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我想对李显会说的是,金钱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质,但亲情更应该让人值得珍惜,否则只留下自己空对铁窗,终将孤独到老。(大关县人民检察院:王恒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