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悦乐派出所 发布于:2019-07-16
2019年5月30日,王某(女、汉族、22岁,悦乐镇新寨村人)到悦乐派出所报称:其前男友罗某(男、汉族、28岁、悦乐镇新寨村人)将其照片发布在罗某的微信朋友圈,并添加其好友进行侮辱谩骂。至其内心痛苦不堪,不能正常生活,无奈之下选择到悦乐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通过取证后发现:王某是罗某的前女友,两人分手后,王某已与他人组建家庭,罗某在网上聊了一个贵州女朋友刘某(女、29岁,贵州省余庆县人),刘某从贵州到悦乐镇新寨村与罗某举行婚礼时听旁人说其丈夫罗某和前女友私下里还在联系,刘某心生不快,就趁罗某不注意时私自用罗某的手机微信添加王某,通过微信多次对王某进行侮辱性谩骂,言语之间满是恶意,内容污秽不堪,对王某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由于刘某在外务工,几次传唤未果,直到7月11日刘某回到悦乐镇新寨村,民警才成功将其查获。经询问,刘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